住房公积金

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3-11-06 05:31:21

2017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等四部委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2017年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15%调整为12%。

缴存比例超过12%的单位,应在缴存5月份公积金时进行调整。具体办理方法为,单位缴存2017年4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为单位调整2017年5月和6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后职工缴存基数保持不变,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单位可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或到分中心、管理部对调整后月缴存额进行查看和确认。确认后,单位可当时继续办理2017年5月和6月住房公积金汇缴。尚未缴存2017年4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按原缴存比例进行按月补缴后再按上述流程办理缴存额调整及缴存手续。单位汇缴6月住房公积金后,7月份仍将再次参照2017年度缴存额调整政策进行月缴存额的调整。

上一年度亏损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可在5%-10%之间自主选择。

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单位到分中心、管理部领取或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申请表,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降低2017年5月和6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手续,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7月缴存比例参照2017年缴存额调整政策进行再次调整。

特别提示缴存比例下降的公积金贷款职工,由于这次缴存比例下降,部分公积金贷款职工月缴存金额减少,对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多的贷款职工来说,委托提取资金将减少,因此职工务必在每月还款日前关注还款代扣卡里的余额,如卡内余额少于当月应还款额要及时补足,以避免贷款逾期。

延伸阅读:

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按照规定缴存天津住房公积金;

2、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3、在天津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已支付房租。

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一、公积金租房开具租房发票提取流程

1、与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

2、通过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此业务。

注意:在开具房租发票时,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的。另外,开具租房发票需要缴纳5%的税率。

二、公积金租房单位提取流程

需要提取公积金租房的职工要在开具发票后,将租房发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

注意: 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按月提取,不过多数企业尚达不到此标准,部分企业需按指定提取日期办理,按月、季度、半年不等建议租房者在提取前要向所在单位咨询清楚。

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材料

一、个人身份申请资料

1、职工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龙卡/住房公积金卡;

3、配偶身份证,配偶公积金龙卡、夫妻关系证明(申请提取配偶公积金)。

二、租房申请资料

1、经济租赁房

a、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合同;

b、天津市公有住宅房屋租金收据。

2、政府招租补贴

a、房屋租赁合同;

b、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c、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领取通知单。

3、市场租房

a、《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b、《天津市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c、租赁房屋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承租转租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

d、《自有住房信息查询授权书》以及同意查询征信信息的《授权书》;

e、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享受住房补贴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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