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唐山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呢

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公积金知识,今天小编准备了唐山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唐山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在唐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资料:

一至八项为住房消费类提取

一.全款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二.职工参加集资建房

三.全款购买二手房

四.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五.全款购买公有住房

六.拆迁安置中职工购买超出置换面积住房

七.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偿还商业贷款

九至十六项为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提取后对职工账户进行销户)

九.退休、退职

十.出境定居

十一.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十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三.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四.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五.集中封存两年以上未就业

十六.在我市务工的外地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我市

唐山公积金提取流程

办理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审核?审核合格后当场办理

办理时间地点:

每周一至周五到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办理提取业务。

上午 8:30至11:30

(驻银行的分中心、管理部营业时间为上午 9:00)

下午 13:30至5:00

夏季 14:30至5:00

延伸阅读: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暂停办理贷款购房首付提取的通知

各分中心、管理部:

当前,随着全国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国内众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资金紧张,职工贷款发放已需轮候6个月办理。为确保我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常发放,更好的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作用,结合我市实际,中心决定自2017年1月16日起,暂停办理贷款购房首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何时恢复办理,视资金使用情况另行通知。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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